項目名稱: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數(shù)字集群終端設備及配件技術政府采購項目
項目編號:HCZB-2015-ZB1413
采購人全稱: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 | ||||||
采購人地址:北京市豐臺區(qū)東大街26號 | ||||||
采購人聯(lián)系方式:010-83299540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全稱: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地址:北京市豐臺區(qū)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號 | ||||||
采購代理機構聯(lián)系方式:010-63509799 | ||||||
采購數(shù)量:一批 | ||||||
采購用途:自用 | ||||||
簡要技術要求/招標項目的性質(招標內容):?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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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金來源:財政撥款 | ||||||
預算金額:202.38萬元人民幣 | ||||||
投標人的資格條件: (1)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及其他文件的相關規(guī)定; 1)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; 5)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 6)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; (2)不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 (3)提供制造廠家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。(詳見招標文件) | ||||||
領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: (1)提供有效的企業(yè)法人營業(yè)執(zhí)照副本或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副本、企事業(yè)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(原件、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); (2)提供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; (3)提供法人授權代表本人身份證(原件、復印件加蓋本單位公章) (4)提供近三個月內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入賬票據(jù)憑證(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本單位公章,原件審核后退回); (5)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(加蓋本單位公章); | ||||||
招標文件發(fā)售時間:2015年11月09日至?2015年11月13日(節(jié)假日除外),每日9:30至16:00時(北京時間)。 | ||||||
招標文件發(fā)售地點: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(北京市豐臺區(qū)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18號)。 | ||||||
招標文件售價:200元人民幣,招標文件售后不退(如需郵購,另加50元人民幣郵寄費,但對郵寄途中的延誤或遺失不承擔任何責任)。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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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截止時間:2015年12月01日9:30(北京時間) | ||||||
開標時間:2015年12月01日9:30(北京時間) | ||||||
開標地點: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(北京市豐臺區(qū)廣安路9號國投財富廣場6號樓1503室)。 | ||||||
評標方法和標準:綜合評分法 | ||||||
項目聯(lián)系人:張書玲、常伊婷 | ||||||
聯(lián)系方式:?010-63509799 | ||||||
傳真:010-63509799-808 |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北京華采招標代理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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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15年09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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